日前,有今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向媒體爆料稱,非全日制研究生無法申請當地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推出的“人才交通卡”。最近,有關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落戶遇阻等相關話題,引發廣泛關注。
作為改革后的新生事物,教育部明文規定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然而在實踐中,他們并未被平等對待。很多人對非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了解,甚至還有“交錢就能上”“質量很水”“混文憑”等誤解存在。
事實上,從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開始實行并軌招生,都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分數線也相同;進校以后,培養教育體系和培養質量也沒有差別,學歷學位證書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換句話說,注明“非全日制”只是為了區分兩者的學習方式,二者的含金量沒有任何差別。今年2月,教育部也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從這個角度來看,招聘單位歧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僅僅是刻板印象作怪,更是對有關人才政策的不了解,反映出當地有關部門“唯學歷論”的思維。一定的學歷和文憑確實是招聘的門檻,但過了這個門檻后,還會有統一的筆試、面試等來檢驗應聘者的能力。人才招聘更應注重應聘者的實際能力,不管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理應給考生一個公平競爭、證明自己的機會。更何況,全日制研究生與非全日制研究生并無本質差別。
從本質上說,非全日制研究生受歧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社會認同度低。破解這一難題,既需要全社會更新觀念,擺脫刻板印象,也需要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清理現存的針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視性政策,解決好學歷認可、手續辦理等問題,在制度層面為他們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黨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更應該帶頭示范、做好表率。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斜杠青年、復合型人才成了香餑餑,“活到老,學到老”“終生學習”等觀念深入人心,我們很難再憑借單一的文憑、學歷來評價一個人的能力。這就需要我們構建更科學、多元、動態的人才評價體系,對各種不同類型的人才進行規范和認可,從而打破僵化的人才評價體系,破除“唯學歷”“唯文憑”的固化思維,真正實現“不拘一格降人才”。如此,方能真正激活各層次、各領域的人才活力。(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