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工作經驗之后,今天要來分享一下項目經驗。大部分簡歷都有「工作經驗」一欄,「項目經驗」又是一種什么類型的存在?什么時候需要寫上項目經驗?又該如何寫呢?
l 項目經驗和工作經驗有何不同?
簡要地說,工作經驗是指某一段時間在哪家企業哪個崗位上做過什么事,而項目經驗,是指在某個崗位上針對某項工作做了什么,并且取得了什么樣的成果,具備了什么樣的能力。
同樣是對過往經驗的描述,工作經驗常見于各種簡歷和模板中,可按照時間順序依次羅列,再分別做適當的闡釋。項目經驗則無需一一羅列,只需挑選含金量較高的做重點展示,更適合求職意向非常清晰的“精投”路線。
l 什么時候需要寫項目經驗?
首先,如果你的工作本身就是項目制的,你的能力和價值都可以用完成了什么項目來體現,那么,你的簡歷就適合用「項目經驗」的方式來陳述。
其次,千萬不要寫了項目經驗,還又寫了工作經驗。除了會造成內容重復,使簡歷過于繁冗之外,HR還要一邊看一邊做對應,找一找哪個項目是你在哪個時期、哪家公司做的,看到這樣的簡歷,HR表示頭都大了!
所以,二者選其一即可,而如果在職期間一直負責的就是一個項目,那屬于日常工作,直接寫成工作經歷就行了。
l 項目經驗應該怎么寫?
①挑選重點描述項目,不要把所有項目都列舉出來。如何挑選?選與應聘職位匹配度最高的、客戶知名度最高的、項目規模最大的,當然,最好也是自己參與度較高的。
②選好項目之后,要標注每個項目的名稱及你所擔任的職位,項目中的工作職能盡量一句話描述,除非確實負責了很多工作。成績則盡可能數據呈現,比如:完成X個項目,包括X個***項目和X個***項目”,又或者:“參與了多個并購及融資項目,包括 5 個已公布的跨境并購項目,總涉及交易額超過 100 億美元。”
③項目經歷的描述和工作經歷的描述并沒有太大區別,關鍵依舊是具體+結果。
④項目描述的格式,可以采用數字符號或者項目符號羅列清楚,內容上則要遵循“精投”原則,優先呈現你的工作內容和申請崗位的匹配點,有具體事項,有具體結果,這樣才能讓HR在最短時間內快速獲得項目經歷中的有效信息,看到你的亮點。
項目經驗相比工作經驗,更能體現你的個人優勢,包括分析問題的清晰性、邏輯性,寫好一份有系統的、有深度的拿得出手的項目經驗,能有效地提升預約面試的幾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