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財經大學始建于1983年,原名廣東財經學院,1985年更名為廣東商學院,2013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廣東財經大學。經過30多年的發展,學校已建設成為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27700多人的省屬重點院校,是廣東和華南地區重要的經、管、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基地。學校有廣州和佛山三水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2275畝,廣州校區毗鄰廣州國際會展中心,佛山三水校區位于佛山市三水區云東海旅游經濟區。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17人。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年齡條件:非應屆畢業生參照《廣東財經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規定執行,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財經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限制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8日起——2019年5月22日。
(二)報名材料
應聘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廣東財經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
2、個人詳細簡歷、身份證掃描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個人詳細簡歷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經歷不能中斷)等。
3、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緩就業人員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暫緩就業協議書。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證明》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家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應聘輔導員的如系學生干部,還需提交擔任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
6、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交黨員證明材料。
7、相關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8、《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獲獎.論文等個人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式
1、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符合條件者應將報名材料按上述次序編號,并制作成壓縮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gkzp@gdufe.edu.cn
2、壓縮文件和郵件標題命名格式均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姓名+高校人才網”(如2019FDY1**大學張三+高校人才網),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3、提交材料不齊、不按規定提交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以及一人同時申報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
4、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自動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5、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核于面試當天或者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在廣東財經大學進行。
(四)注意事項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務處或者研究生處蓋章確認)、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財務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才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1、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審核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參加考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初審不通過,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能進入面試環節。如因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名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進行等額遞補。
七、考試
(一)筆試
2、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能力和相應業務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筆試主要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各占50%,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
(二)面試
1、筆試成績合格者按照1:4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2、根據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通過的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在
廣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處網頁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總成績
1、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60分(含)以上為合格。
所有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
1、學校按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人選。
2、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十、公示和聘用
2、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一、有關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基本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條件,提供的材料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真實.準確。如有不一致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關系,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應屆畢業生應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持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對未能按時取得相關證書者,不予聘用。
(三)因體檢、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如補錄,在總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四)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電話:020-84096802(人力資源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84096824(紀委監察處)
十三、附件
附件1、廣東財經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廣東財經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xls